|
| 农业局机构设置
|
| [ 作者:佚名 | 转贴自:本站原创 | 点击数: | 更新时间:2007-7-5 | 文章录入:admin ] |
【字体:小 大】 |
(一)人秘科
负责农业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务、纪检监察、组织、宣传、统战、人事、劳资、综治、计生、机构编制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负责工、青、妇和管理离退休干部工作;负责农民技术职称的评定工作。
协调机关各科室的政务、事务工作及办理议案和提案;负责组写总结和综合性文件起草、会议组织、信访、档案、保密、督办、财务、接待、房产、车辆等机关行政、后勤事务;负责区对镇干部百分制奖励方案的调查、调整、结算工作。
(二)科技生产科
负责拟订农业发展规划和年度生产计划;参与研究粮食政策发展计划和调控措施,指导粮食区域化生产和规模经营;指导农业生产结构的调整优化和“三高”农业;负责农村固定观测点的调研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抓好农业应用科学技术的研究试验、示范和推广工作;组织协调对农业技术推广奖和其他奖项的评审;负责农民“绿色证书”培训工程的实施工作;负责农田基本建设、农田保护的组织实施工作;管理农用救灾物资、农业保险,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搞灾、救灾和灾后复产工作。
(三)经营管理科
指导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的建设、发展,完善农村双层经营体制工作;对农村集体资产、财务、承包合同、经营管理工作实施监督;指导农村股份合作制工作、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和开发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组织扶持发展集体经济;直辖市监督减轻农民负担的工作;协调农村内部各种经济利益关系,完成有关报表的统计、汇总和上报工作。
(四)蔬菜办公室
负责拟订蔬菜生产的中长期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和病害防治规划,指导和管理蔬菜产销工作;负责政策法规规定的监督落实工作;负责科技攻关、科学实验、技术推广培训、重大项目建设及“菜蓝子工程”的组织实施和无公害蔬菜生产的检测及监督工作。
(五)农业综合开发科
负责全区农业综合开发、农业产业化、现代化和农业示范基地、土地垦复等工作;负责拟定和落实农业产业化、农业综合开发规划,指导农业产业化经营;协调扶持具有示范效应的产业化项目工作,研究提出农业现代化建设的政策建议,指导直辖市农业现代化建设工作;负责农科所的生产、经营管理和协调农口事业单位的经济管理工作,负责农业外经工作。
(六)法规与市场信息科
负责农业法规执法监督工作;负责对其它部门起草文件涉及农业、农民、农村经济条款的审核工作;研究拟订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和农产品加工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农业生产资料及农产品价格等农业信息的收集和发布;拟定全区农业信息化建设规划;组织指导农业部门信息系统建设;协调农业各业开拓国内市场;协助组织参加国内较大型农产品交易展销活动;组织协调农产品的质量检验及农业有关产业产品的技术和质量标准的拟订;指导协助绿色食品的认证管理和农产品质量认证工作。
|
|
|
上一篇文章:农业局职责介绍 下一篇文章:农业局直属管理单位 |
| 发表评论 | 告诉好友 | 打印此文 | 关闭窗口 |